每日新闻网讯 刘正 编者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平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不偏不倚地裁决纠纷和案件,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从而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这是时代的呼声,也是人民的需要。所以只有保障公民权利,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平等权等各项合法权利,才能使公民的合法诉求得到公正的回应和保障,激发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只有树立法律权威,向社会传递出法律必须被遵守、违法必受追究的明确信号,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秩序,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准确、及时的惩处,方能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安全,方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方能增强社会信任,让人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可依赖的,从而增强对政府和司法机构的信任,促进社会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法治社会的健康发展,为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榜样,促进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深入,推动整个社会向法治轨道迈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方能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和公平竞争,从而保护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反行政执法部门如果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罔顾事实和法律,作出了明显错误的裁判,或者对关键证据的认定存在严重偏差,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随心所欲。那么就会使当事人在本应胜诉的案件中形成败诉,当事人不仅要承担高昂的诉讼费用,还会失去原本应得的相关权益。当事人多年的心血也会付诸东流,原本蒸蒸日上的事业也会毁于一旦,家庭也会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人们对行政执法部门大都寄予了公平、公正的厚望。然而,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有时候常常事与愿违,本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判决,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但个别执法者却消极对待,对被执行人的提供的诉求和线索视而不见,对可采取的执行措施推诿拖延。导致当事人迟迟无法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在生活工作等多方面陷入困境。最近我们接到了吉林市悦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刘悦的来信,反映其案件在相关法院审判过程中出现明显的错误裁判,希望通过媒体的监督与呼吁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后语: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依法治国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为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可估量的好处。执法部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应当秉持公正、廉洁、依法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公平的司法环境,保障公民权利,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平等权等各项合法权利,使公民的合法诉求得到公正的回应和保障,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公正的裁决解决矛盾冲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与融洽,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增强社会信任,让人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可依赖的,才能增强人们对政府和司法机构的信任,促进社会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促进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深入,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吉林市悦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刘悦的情况反映,提醒有关部门必须经常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个别枉法裁判的法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同时,要完善司法救济途径,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申诉渠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好的维护。只有这样,才能重建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信任,从而让每一个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都能沐浴到公平正义的阳光,不再让当事人因为个别法官的失职和违法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权贵还是平民,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准则。消除特权的存在,使得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生活和竞争。当法律公正地裁决纠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时,人们对社会的信任度便会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了坚实的基础。当公民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时,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为社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同时依法行政的权力只有被法律明确界定和约束,才能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从而指导政府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公共服务更加高效优质,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只有依法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将法律作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主要路径,才能减少暴力和非法手段的使用。社会就会形成有序规范的良好秩序,人们就能够安居乐业,享受和平与安宁的生活。
我们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编辑: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