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万毕生积蓄被无辜划扣--银行推诿、法院甩责,巡视答复依旧“装傻充愣”
2024年5月,72岁的王淑君带着无尽的遗憾与悲愤离世。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也没能等来那笔被朝阳银行划扣的90万毕生积蓄的下落,更没等到一句来自相关部门的歉意。从2014年存款莫名消失,到2024年含冤病逝,十年维权路,她遭遇的是银行的推诿塞责、法院的“踢皮球”,如今中央巡视组介入,让我们在煎熬中看到了希望,然而,朝阳银行的答复却依旧老调重弹,拒不认错,更让我们不解的是,给中央巡视组的举报信件,为何又落到朝阳银行来处理,不应该是朝阳银行的上级监管单位来处理吗?本身向巡视组举报朝阳银行的违规操作,结果举报信件又回落在朝阳银行给答复,这场关乎一个家庭悲剧、拷问金融合规与司法公信力的事件,至今仍陷在“维权无门”的泥沼里。
时间拉回2014年11月20日,王淑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朝阳世纪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内,90万元资金被朝阳银行营业部擅自划走。彼时,她和公司既非任何案件的原告、被告,也不是第三人,账户未被冻结,更未收到任何来自银行或法院的通知。半个多月后,老人因业务查询账户,才惊觉毕生积蓄不翼而飞——而这一切的“依据”,竟是两名自称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工作人员所持的、将王淑君及其公司排除在案件当事人之外的“民事裁定书”与“法院扣押款通知单”。
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钱款,通常需先冻结账户,再根据情况划扣,且一般会先通知被执行人;即便存在紧急情况或通过网络查控直接划扣,也需基于法定程序与合法文书。可朝阳银行在未核实执法人员证件及文书合法性、未确认账户冻结状态、未联系账户持有人的情况下,便将巨款转出,事后却坚称“配合法院执行公务,操作无问题”。更荒唐的是,当王淑君远赴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寻求解释时,法院竟将划款定性为涉事人员沈广新的“个人行为”,非法院官方操作,让老人“起诉个人”——一边是银行拿“配合法院”当挡箭牌,一边是法院用“个人行为”甩锅,老人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被堵得严严实实。
十年间,王淑君从六十多岁奔波到七十多岁,无数次往返朝阳银行讨要说法,得到的只有推诿;试图找银行上级主管部门,却连大门都进不去;向法院寻求公道,换来的却是“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答复。长期的焦虑、愤怒与无助,彻底拖垮了她的身体,最终罹患肝癌,在肝病恶化中遗憾离世。如今,她的老伴也疾病缠身、行动困难,只能悲愤质问:“银行如此不负责任,无辜划走血汗钱,天理何在?”
更值得警惕的是,朝阳银行在2014年前后本就存在严重管理问题:时任行长冯国平被判十一年、郭久阳被判九年,闫恭德被捕后判无期,王洪志行长判五年,另有一名中层干部和信贷职员跳楼自杀。如此严重的“领导塌方”,足以说明当年银行内部违规违法操作已成必然,也为王淑君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可即便有这样的背景,朝阳银行依旧毫无反思之意。
2025年,举报人丛丰将此事反映至中央巡视组,本以为能迎来转机,可朝阳银行给巡视组的答复却依旧“老调重弹”,始终拿“案件号与王淑君无关”说事,装傻充愣拒不承认错误。负责此事的朝阳银行负责人肖某,更是上瞒下压、极不负责任,仅通过电话告知“我们没错误,是按法律配合法院扣款,你愿去哪告去哪告”。
一边是银行以“配合法院”为借口逃避责任,一边是法院将划款定性为“个人行为”后,又以“证据不足”拒绝立案,二者仿佛串通一气,让老人的合理诉求十年间石沉大海。人们不禁要问:朝阳银行划转大额资金时,为何不核对文书合法性?法院工作人员持官方文书执行,事后却甩锅“个人行为”,内部管理是否存在重大漏洞?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为何能让一个老人的维权之路走了十年仍无结果?
王淑君的悲剧,从来不止是一个家庭的悲剧。它拷问着金融机构的合规底线——朝阳银行是否真的守住了“不违规划扣客户资金”的基本准则?它也挑战着司法公信力——法院的责任边界为何如此模糊,能让“个人行为”披着“官方文书”的外衣损害群众利益?
如今,逝者已矣,但公道不能缺席。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真正重视此事,不再让“巡视答复”沦为形式:彻查2014年划款事件的违规细节,追究朝阳银行与相关法院的责任;责令朝阳银行归还90万元本金及利息;对涉事人员与失职部门依法处理,用一个迟来的公道,告慰王淑君老人的在天之灵,也给更多期待公平正义的人一个交代。
举报人:丛丰
电话:15942185111
2025年7月30日
编辑: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