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5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宁夏近期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聚焦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规定共28条,针对社会关切作出多项具体制度安排。在严格手机管理方面,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智能电话手表进入课堂,经批准带入的须由学校统一保管。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规定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处罚。
规定同时强化了校园欺凌防控机制,要求学校定期开展专项调查,完善相关设施,并对欺凌行为立即制止,通知监护人参与处理,对严重欺凌行为必须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在预防性侵害方面,要求学校、幼儿园健全工作机制,并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进行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教育、妇联、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协同推动规定落实,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记者马思嘉)
编辑:黄佐春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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