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黑龙江讯 边龙 在黑龙江省抚远市,市民律长青因下肢精神损伤于2025年7月4日入住哈尔滨市第五医院骨科治疗,主治医生是姜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律先生在出院后不久即发现腿部感染,回抚远治疗1个多月仍无法痊愈。通过彩超检查发现,原来是在治疗过程中导流管遗留在体内。

以下是事件的详细报道
- 2025年7月4日,律长青入住哈尔滨市第五医院骨科。
- 2025年7月15日,律长青出院返回抚远市。
- 出院后,律先生发现腿部感染,经当地医院治疗1个多月仍流血不止。
- 经彩超检查,发现导流管遗留在体内。
- 律先生再次来到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讨说法,医院方面表示,这事他们认,但只负责免费取出折里的导流管和当地医院的费用。

医院回应
面对律先生的诉求,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表示,遗留的导流管是折里的,不属于医院的过错。医院只同意免费取出导流管和承担当地医院的费用,对于律先生提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以及交通住宿费等共计30万元的赔偿要求,医院方面不予认可。

患者困境
律先生随后向医务科卫健委投诉,但得到的答复意见与医院一致。医调委的处理意见也未能满足律先生的期望,只同意按票据报销费用,对于其他无票据费用,如交通、吃饭、住宿等无法报销。
由于抚远市距离哈尔滨700多公里,每次来三四个人陪护,律先生表示,去法院起诉耗时太长,旅途遥远,无法承受。他感到非常无助,不知道该向谁求助。

观点与反思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关注。我们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关注此类事件,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律先生的遭遇让我们思考,如何在医疗纠纷中平衡患者与医院之间的权益,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律先生仍在寻求公道,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期待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编辑: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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