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桦南县梨树乡南大甸子草原的土地权属纠纷,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基层治理中令人痛心的监督失灵。李贵忠作为合法继承人,多年间奔走于乡政府、县法院、市法院之间,却深陷“互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官僚迷阵。政府内部文件自陈“造成明显负面影响”,却未见实质性问责。更令人愤慨的是,这场对舆论监督的公然藐视,不仅践踏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背叛了党章第三十五条“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铁律。
一、踢皮球背后的党性沦丧
“政权在手,绝非特权在握!”桦南县政府文件中的警句,在现实面前沦为苍白口号。李贵忠案暴露的推诿链条,实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赤裸挑衅——该条款明令禁止“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违者应受警告至撤职处分。而相关部门对文件所述“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的纵容,更触犯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之条例。
相关领导在政府党组会议上多次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以实实在在成效回应群众期盼的声音言犹在耳,然而真正的行动却南辕北辙。这种“台上喊整改、台下踢皮球”的双面做派,恰如群众所见:“电视里讲阳光政务,到这儿只剩灯下黑’” 。
二、司法失守:从推诿到造假的深渊
更令人忧心的是,司法防线在此案中几近崩塌。法院多年拒不立案,以“历史遗留问题”搪塞群众,已涉嫌违反《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第十六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之规。而卷宗中暴露的问题更是明显,直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伪造证据罪”。法律界人士痛心疾首:当法官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伪造证据应追刑责”的戒尺束之高阁,便是对“法徽”最彻底的亵渎。而这一切,发生在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的背景下,实在令人费解。
三、监督困局的制度病灶
一是权责交叉的“制度黑洞”。文件自曝多部门权责交叉地带形成推诿“缓冲区”。看似各司其职,实则互设路障。 二是问责机制的“纸面雷霆”。县纪委监委近年通报32起作风问题,仅1起因推诿被问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此沦为摆设,致使“躺平式履职”蔚然成风。
三是舆论监督的“闭环断路”。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是“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曝光”“基层不得封锁消息”。桦南县相关部门却将“舆情-督办-反馈”机制扭曲为“冷处理-推诿-压制”的黑色循环,彻底架空相关政令。
四、时刻为民着想才是唯一出路
需要斩断推诿劣习,重建监督信仰,相关部门应将“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藏于怀中,刻入骨髓,时刻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心态躬身为民。
结语:民心是杆秤,称得出孰轻孰重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训如雷。当一块草地多年确权无果,当一纸监督遭遇集体缄默,损害的何止是个案公正?更是政府的执政根基! 唯有以党纪铁腕践行 “公权姓公,分毫属民;监督如炬,照彻初心”,方不负“人民就是江山”的誓言。
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
编辑: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