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黑龙江讯】(长江)近日,几位在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简称“原试点”)期间参保的职工向每日新闻网反映,他们在黑龙江省社保中心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没有利息。职工说,“按本生息是金融功能,个人账户是个人的钱,我们的利息哪去了?”
2020年,黑龙江省人社厅下发《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规范衔接工作推进方案》,文件要求在“原试点”参保人员分类参保,也就是“不符合规定”人员(实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保中心重新参保。然而省社保中心在个人账户转移退费时只退本金不退利息。
2023年8月,黑龙江省审计厅对省人社厅“原试点”期间社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2020年黑龙江试点改革有278家单位涉及社保转移,黑龙江省人社厅在推进“原试点”衔接工作时,国家和省有关个人缴费计息政策未能有效执行。省社保中心将转入哈市机关事业职工1.48万人的个人缴费本金转入其职业年金中,将企业职工1.87万人个人缴费本金退还单位,而全部个人利息未退还。
2023年10月,黑龙江省审计厅督促省人社厅进行为期一年审计整改。截止目前,省社保中心仍未退还参保人个人账户利息。
所谓“原试点”说白了就是企事业养老保险混在一起,现在分家了。那么,分家后这些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利息哪里去了?是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吃了企业保险?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