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广东讯 文/桂幼林 谌桂荷
——记著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台港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武能先生
引子
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1万人,律师事务所9600多家。而在深圳特区,则有执业律师近2000人,律师事务所160多家。

在当今中国,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律师究竞应当如何定位?人们习惯于用这么一种方式来衡量一名律师的成功与否:能承办多少案件,案件的标底有多大,能挣到多少钱。同时,由于目前的执业环境及司法现状也不尽如人意,因而也导致一些律师将自己定位为准商人角色……
法律代表着正义。律师就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自己的心血和才智来维护正义。而要真正作到这一点,律师则必须具备相当高的哲人气质,要超然于物欲之外,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就中国律师业的现状多次呼吁:律师兴则国家兴,律师应当多一点哲人气质,少一点商人习气!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台港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武能先生,就是这样一位颇具哲人气质的特区律师。
十五年的律师生涯,他办理各类案件多达3000多宗,担任近两百家企业的顾问。执业之余,与著名宪法学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教授等一起研究《宪法与台湾问题》、《21世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中国宪法之关系》等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课题……陈武能,作为一个富有良知和责任感的律师,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才智融入到了自己的律师生涯。从他身上,人们不仅仅看到一个成功者的风范,更能感受到未来中国民主和法制发展的诱人前景……

上篇:走出乡村,用激情和智慧肩负起律师的重任
1964年秋天,陈武能出生在广东珠海斗门的一个农民家庭。年少时的陈武能在刻苦学习之余,时常从港台言情剧中看到律师的身影,荧屏里艺术化的律师形象在他尚显稚嫩的心里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念高中时,他常常与同学讨论国际国内政治问题,并且总是争论不休,因而老师、同学们认为他将来一定是做律师的料。与之相随的是他对律师这个职业的向往和追求。
带着年少时的梦想,带着在深圳市司法学校学到的法律专业知识,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激情,1986年,陈武能跨进了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的大门,1987年参与筹建国有深圳市罗湖律师事务所。代理着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案件,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辩护,他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的同时,也在锤炼着自己的社会阅历和对世情民风与道德的感悟。因而在工作中,他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自己。可以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执业经验的积累,每一次辩护都是一次自身能力的锤炼。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伙子,到深圳市罗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六年间,陈武能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才智,在律师这个特殊职业群体里,在国有律师事务所近乎苛刻的晋升机制中脱颖而出。

然而,国有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的缺陷对律师业的发展造成的束缚以越来越显而易见。。有鉴于此,1993年,他毅然离开罗湖律师事务所,与朋友一起创办了敏于行律师事务所。
孔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在深受中华传统文化理念熏陶的陈武能心中,“敏于行”的古训既是人生信条,更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和激励。在敏于行律师事务所里,陈武能同样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智慧,从而使其很快得到了大踏步的发展。但是,醉心于探索与追求的他却在不知不觉中怅然若失,并百思不得其解:所谓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合伙事实上仅仅局限于资金投入的表象,而具体到业务工作和事务管理上则常常是各自单干且时有纷争,因此,整个团体难以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1994年10月,陈武能以中国律师访问团成员身份赴澳大利亚等国考察访问后发现,我国律师与国外同行之间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管理模式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因而决心借鉴外国律师业的经验,重创新业。于是,他邀约几位志同道合的律师行业精英,又做出了一个新的选择。
1998年初,陈武能牵头,并根据新的探索成果,创建了新的合伙制模式律师事务所 -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
管子曰:天冬雪,地冬霆,草木夏落而秋荣。在夏天勤奋艰辛的付出之后,到了秋天,必定会有丰厚的收获,这既是自然界万物生长之机理,更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规律。
霆天一霆动于法治中国的天空。这就是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陈武能和他的全体同仁的心声!
作为一个全新模式的律师事务所,该所的创新主要表现在其组织体制上。“霆天”率先在国内律师同行中推出无限合伙律师与有限合伙律师相结合,资产合伙和精神理念合伙相结合的“两结合机制”,从而突破了单一合伙制的局限,形成了无限合伙的核心层次,并灵活有序地管理着整个机构的运作,使全体工作人员的创造力和事业心高度凝聚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共力,为“霆天”的不断完善、发展和壮大注入了生生不息的动力。
霆天所曾与《中国律师》杂志社联合举办“中国律师的使命”与“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问题”等理论的研讨会,备受关注。
霆天所在筹备过程中,曾得到北京大学朱启超教授、钱明星教授、贾俊玲教授、陈瑞华教授,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深圳大学董立坤教授,《中国律师》杂志刘桂明主编,香港玄理学会刘姬子博士,以及郭剑才博士、黄江天博士等海内外著名人士的支持和指导。
四年后的今天,在陈武能和他的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霆天律师事务所以其尊崇知识财富,追求文化品位,注重学术交流和鼓励思想前瞻的风格和理念,在深圳、在广东,乃至在全国律师界均已确立了自己的位置,赢得了同行与专家的一致好评,新老客户也纷纷选择“霆天”为自己提供法律支持。

中篇:登高思远,站在思想的高度上
先哲们说过:高度决定影响力。对律师而言,这个论断显得尤为贴切。一个有相当影响力的律师,其“高度”应当具有双层含义:其一,必须具备全面的知识修养和丰富的法律专业素养,其二,必须把个人的命运融入法治国家的命运,从思想和理论上为国家的法制健全和完善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早年毕业于深圳市司法学校的陈武能,自始至终都把提高自身知识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放在首位。他先后攻读了中山大学专科、复旦大学本科和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并取得了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然后又在职攻读了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课程,师从著名宪法学家周叶中教授。同时,他还被武汉大学比较宪法研究中心聘为副研究员(副教授),并担任该中心副主任及秘书长。工作之余,他还研读中西史、哲、文、法、伦理学及心理学等方面的各种著作,以进一步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锤炼自己的学术功底和智慧的延伸。
深厚的专业知识功底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视思考为第二生命的陈武能从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刻的认识中,去关心律师行业乃至国家的前途。经常出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学府广泛讨教,并频繁参加国内外各种大型研讨、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的他,从不忘记思考,在他众多的学术成果中,既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律师队伍建设,又涉及宪政问题,立法制度和伦理道德。一位很了解他的学者曾经在学术研讨会上这样评价他:陈武能是一位极善思考的律师。难怪有位司法厅领导称他为“思想家”呢!
我们不妨从他的一系列学术成果中去领略和感悟他的思维之敏捷、思路之慎密和思想之前瞻:早在1998年初,陈武能就完成了近 20万字的《对中国宪政问题的思考》一文。他在此文中,站在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就当今中国宪政问题的利弊进行了全面、具体而科学的分析,其研究的要点如下:
1、关于宪政法律教育的思考
2、关于宪政革命问题
3、关于是否将人大代表改为议员的问题
4、关于设立宪法法院的问题
5、关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度
6、关于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问题
7、关于地方与中央关系的思考
8、关于公民宪法诉讼权的思考
9、关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体系改革的思考
10、关于党的政策与宪法、法律的关系问题
11、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略的思考
12、关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思考
13、对公民是否有罢工权、罢学权、罢市权的思考
14、关于政治体制改革与宪法的关系15、关于掀起新立 宪主义思潮的问题16、关于中国宪法的文化基础问题
17、关于政府机构臃肿与宪法缺陷问题
18、关于“影子政府”对宪政所起的作用
19、官告官的诉讼模式应在宪法中确立
20、关于宪法人的深层次思考
21、从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 告等表决结果看我国的宪法问题
22、对国家领导人报酬待遇和特权法规化的思考
23、对社会主义宪法“议行合一”原则
的议论
24、对监督宪法实施机构模式的思考25、关于在我国树立“宪法权威”存在问题的反思
26、对通过贿选方式当选为人大代表的问题的思考
1997年,陈武能在参加有关研讨会时曾主张进行“法官、检察官、律师”三位一体的统一考试,这一主张备受重视。2002年三月,我国已首次进行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2000年第1期《中国律师》杂志以首篇发表了陈武能的《展望二十一世纪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前景》,该文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律师教育、律师职务、律师业务以及律师行业管理机制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地论述了未来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方向,既有法律上的针对性,也有思想上的前瞻性,更有政策上的可行性。文章发表后,引起司法部和中国律协领导的高度关注;
2001年初,他通过发生在沿海发达地区 A村的村委会主任选举事件的考察和研究,撰写了论文《关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思考》,从理论上全面阐述了改革不合理的政治体制和加快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文在2001年10月召开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苏州年会上,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并被《时代中国》等多种杂志刊登和转载。
2001年第9期的《时代中国》杂志显著位置发表了《陈武能:对话时代》专访,此次专访中,陈武能就中国加入WTO 后,法制建设和政府职能应如何顺应时代潮流等问题全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2002年第二期《中国律师》发表了千古洲所写的《点击陈武能》一文,引起整个律师界的强烈反响,有不少大学生还专门致函请教。
自1999年夏天以来,陈武能与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几乎每个月往返一次北京,为的就是一项神圣使命一“宪法与台湾问题”课题的研究。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他们以完成了一百多万字的战略研究报告,从历史、政治、法律等战略的高度对台湾统一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并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和全国律协的高度重视,2001年12月,第四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珠海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全国律协台港澳工作委员会”,对台港澳法律事务颇有研究的陈武能作为副主任人选获得一致通过。为了履行好这一职责,2001年12月,陈武能应邀赴香港律师会作讲座,介绍大陆法律状况;今年7月,赴香港中华总商会作法学讲座;8月,赴香港贸易发展局作中小型企业专题讲座。此外,还曾接受香港无线电视台的采访,目的是打开港澳台的合作关系。
2002.年第九期的《中国律师》杂志发表了陈武能的《法官的天职与良知》一文。文中,他就法官与政治的关系、法官的天职和学识、法官的使命和良知、法官的四种主要任务、法官和律师的关系等问题全面阐述了中国法官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此外,还有如彻底取消案件请示制度、减少法官的级差、实行法官终身制、实行首席大法官制度、取消法院院长制度、建立司法宣誓制度、改革司法文书格式、将搜查权和逮捕权及拘留权改由治安法官行使、建立宪法诉讼制度、重新确立司法管辖区、改革审级制度等建议和设想,均因其操作性强、针对性高、适应性广和现实意义大而广受国家职能部门、全国律协以及专家和同行的关注。
下篇:优秀律师的标准:以德为本,以法为业
在常人的眼里,律师属于高收入阶层,他们大都出入乘座轿车,工作和生活在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流连往返于高级消费场所……这种种表象却无法掩盖律师界的一些不正常行为:一些律师为了办关系案、人情案,采用不正当手段的现象时有发生;多收费少办事、收了费不办事、私自收费、漫天要价以及逃税、避税的律师也并不鲜见;更有甚者,还有人打着维护司法公正的幌子,私底下唯利是图,中饱私囊……
陈武能以为:成功律师的最低标准就是当事人败诉后仍继续聘请你作为二审上诉的代理人。要做到这一点,不仅必须要有精湛的业务技能,还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对于那些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应该能赢的案件,他从来都依法据理力争;对于那些证据不足可能会导致不利局面的诉讼,他也从不心存侥幸而放弃给当事人做工作,他也从不因为案子的事去拉关系、下馆子、进歌厅、泡桑拿。他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律师终究还要靠实力说话。
他对前来寻求法律支持的当事人,位不分高低,权不分大小,都以一颗真挚的心和职业责任感去帮助他们,从接手案件,到调查取证,庭审辩护,每一个环节都力图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能力,无论诉讼胜败与否,他都总是以当事人的权益为重。
为了与当事人保持长期关系,他常常写一些哲理性文章给客户借鉴,其中既有经营之道,有为人之道,也有儿女教育之道,还有人生命运之道……这些都深受客户喜欢。
以德为本,以法为业,这是一个能够获得客户认同的好律师的必要标准,也是一个赢得社会好评的优秀律师的必然选择。只有将高尚的职业道德与高超的业务水平系于一身的律师,才是一个符合时代需要的好律师。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为本的人生理念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他的个人利益,特别是将很多精力放在学术研究方面,耗费了他大量宝贵的时间,但陈武能从不言悔。因为他知道: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一崇高的职业,也就放弃了后悔的余地。
正因如此,身为深圳律协常务理事的他,还被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从事公正、正义的裁决工作,这与其说是一种职务,还不如说是来自社会各阶层对他的信任和肯定。
尾声
打开陈武能的履历,一大串头衔令人眼花缭乱,纵览陈武能的学术成果,一颗为国为民的赤诚之心感人肺腑,翻阅陈武能十五年律师生涯的业务成就,平均每年办理200余件案件的效率令人赞不绝口。
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为了肩上所负的责任和使命,除了付出,还是付出。这就是陈武能。正是在这种强烈的责任和使命的感召下,陈武能正与著名宪法学家周叶中教授一起合力专攻两大国家级课题:宪法与台湾问题;二十一世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中国宪法之关系。
正是在这种强烈的责任和使命的感召下,陈武能正着手策划中国首个“律师智囊团”一中国天盟战略公司,专门从事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中的重大或者焦点课题的研究,特别是为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尖锐问题提供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
正是在这种强烈的责任和使命的感召下,卢国强、汤永平、宋宇红等霆天律师事物所的业务骨干正日趋成熟,并逐步成长为深圳地区律师行业的中坚力量。
正是在这种强烈的责任和使命的感召下,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光是为了研究“宪法与台湾问题”这一课题,他就无偿地投入了数十万巨资。……
2002年9月28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特聘陈武能为2002年被“12 4”法制宣传活动50名专家团成员之一,并出席该日的重大盛会,发表讲话。
在结束本文之时,得知陈武能即将赴武汉大学给宪法研究生作《政治文明与宪法的发展》专题讲座,同时,参加纪念宪法颁布20周年暨2002年宪法学年会。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就是陈武能崇尚的格言;而不断向高难课题求索是他矢志不渝的追求,也是他的哲人气魄与光环!
或许,陈武能所做的努力已超出了一个律师的职责范围,但是,法制日趋健全的中国,正在实现政治文明的中国,恰恰需要像他这样的律师!而且越多越好!
编辑: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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