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尚武中介与科尔沁,明知草原不能种植花生骗取我大额资金的反映:
每日新闻网第五编辑部编前语:(TH)近日,本网多次接到吉林省扶余县增盛镇增兴村村民邵晶电话反映;说他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包地被骗。
邵晶说:尚武、科尔沁明知草原不能种植花生却把草原说成是耕地的名义,我邵晶被骗走50余万,耕地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受害农民的我苦不堪言。这其中本身就包含诈骗,因为这样的事诈骗者他作案已经多次,希望当地政法部门细心调查,不要让其中存在的猫腻再坑害农民。本网如实刊发,让更多的农民吸取教训,不再上当受骗。
尊敬的媒体编辑、记者;
我的情况说明:
我是实名举报人:邵晶。 手机:13244####729 身份证:220724197####52462
我于2025年3月21日在绍根镇通过土地中介尚武介绍科尔沁有土地让我承包620亩土地,我一共交地款50万 。签合同是说是水浇田保证能种植花生,但是当5月份我来要种地时林草局与政府不让种,说不合法,不是永久基本农田!包地时科尔沁跟尚武清清楚楚,拿着图说是水浇地永久基本农田,现在种不上地还不返钱,我去找中介尚武,他说不管,可我交了中介费每亩10元一共6200元收的红包。签合同时科尔沁、尚武你们双方同时保证我种植花生合理合法合规的,同时我才签订合同,但是到现在花生种不上钱也不给退钱,你们这不是在明显合伙诈骗我?我真切希望有关领导为我伸张正义,希望不要再有人上当受骗 。
实名举报人:邵晶。手机:13244####729 身份证:220724197####52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等,数量较大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后语:从以上情况分析,这起典型的事件就是以租地做局骗钱的案件。现在的社会,农民是懂法的,骗子他们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坑害别人,诸不知最后还是害了自己。我们相信阿鲁科尔沁旗政府及公检法部门定会认真公正对待此案,不要让受害人心寒,定会为百姓办实事,清除社会上的害群之马,让这些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本网将对事件的进展进一步关注。
编辑:田洪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