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田洪:核心提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需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这是国家层面明确的矿业权管理底线。但在云南大理云龙县,云龙县力豪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豪建材")的采矿权逾期后,却以"协议续签"之名获得新增千万吨级矿产资源。该行为是否涉嫌违反三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企业还被指在监管部门"叫停"后仍持续违规开采,国家矿产收益面临巨额损失。

矿权逾期"续签"引质疑 协议出让违反三级政策
2025年5月13日,力豪建材持有的云龙县丹坞箐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权正式到期。该采矿权于2020年5月获批,有效期5年,核定可采资源储量150万吨(首次出让资源量),生产能力30万吨/年。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相关规定,采矿权到期后若需继续开采,应根据资源储量情况重新办理矿权手续。
然而,云龙县人民政府官网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云南省云龙县丹坞箐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显示,力豪建材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手续",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该采矿权。
这一操作随即引发质疑。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发现,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明确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不得通过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进一步细化,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即使深部、上部或周边有零星资源,也不能通过协议方式出让,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出让。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续出台的贯彻文件也重申了这一要求。
"建筑用砂岩属于典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力豪建材的情况完全不符合协议出让条件。"一位长期从事矿产资源研究的专家表示,原核定的150万吨资源已开采完毕,此次拟出让的1084.73万吨资源属于新增核心储量,并非"零星剩余资源",理应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重新设置矿权。
更令人费解的是,2025年7月15日云龙县自然资源局与力豪建材签订的《出让合同书》中,明确写明"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方式为:挂牌出让"。但记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云龙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发现,截至发稿前,均未找到该矿权的招拍挂出让公告、竞价记录等公开信息。
"这明显是虚假报件。"举报材料指出,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明知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不能协议出让,却以"挂牌出让"名义虚假申报,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属于行政审批违法,新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应依法撤销。

低价出让 国家收益遭"贱卖"
除了出让程序违规,此次矿权出让的定价也引发巨大争议。根据评估报告,该矿新增可采资源储量1084.73万吨,协议出让总价为1074.83万元,折算下来每吨出让收益仅0.99元。
有关人员查阅《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了解到,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方式与出让方式直接挂钩:"按竞价方式出让的按竞争确定成交价征收、按协议方式出让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该办法明确,其目的是保障国家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而非允许违规协议出让。按照该规定,云龙县丹坞箐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权首次出让资源量150万吨,出让价格420多万元,折算下来每吨出让收益为2.8元。
据此推算,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协议出让1084.73万吨资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每吨将减少1.81元(2.8-0.99=1.81),违规协议出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巨额损失。
举报材料指出,云龙县自然资源局通过违规协议出让,人为降低矿业权出让收益,实质是为企业输送巨额利益,同时剥夺了其他潜在竞标者的公平竞争机会,严重违反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基本原则。

监管部门"叫停"后仍违规开采
更严重的是,在相关部门已下达整改、停工通知的情况下,涉事企业仍在持续违规开采。
据了解,早在2025年10月13日,云龙县应急管理局就已对力豪建材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出其存在违规采矿行为。云龙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杨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确认,县自然资源局已于10月份向企业下发《停工通知》。
但据举报材料及现场图片显示,截至2025年11月,力豪建材仍在大规模开采加工建筑石料,初步估计违规开采量约30万吨。"可以到砂石料监管单位调取出库过磅数据核实。"
有人表示,力豪建材未经过招拍挂程序、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采矿权后违规开采的事情,云龙县已向州里反馈,目前已着手积极整改。当被问及企业为何在收到停工通知后仍继续开采、县自然资源局是否存在不作为时,杨宏仅反复强调"已经下发过停工通知",随后以"正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
云龙县某副县长称自己接手矿产工作时间不长,对情况不太熟悉。在有关人员告知其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不得协议出让的政策规定后,彭伟表示会核实情况。10余分钟后,他电话回复称,对于被监管部门叫停后仍违规开采一事,已经责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政策红线不可碰 呼吁严查违规行为
我们梳理发现,力豪建材的矿权"续签"之路存在多重违规疑点:矿山采矿权已到期且原资源开采完毕,却未重新公开招拍挂;属于禁止协议出让的矿种,却通过协议方式获得千万吨级新增资源;出让合同标称"挂牌出让",却无任何公开交易记录;企业违规开采被责令停工后,仍持续生产。此外,力豪公司还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又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的操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权谋私、违规操作。"相关法律专家表示,矿业权出让程序的规范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云龙县的这起事件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损害国家矿产收益,还可能引发生态环境破坏、安全生产隐患等一系列问题。
举报材料中提到,力豪建材通过违规方式取得新采矿许可证的情况,在近年来云南省采矿权登记中尚无先例。公众呼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上级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专项核查:一是核实该矿权出让和登记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二是严查涉事企业报件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伪造资料等行为;三是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开采,对已开采的30万吨矿产资源进行追缴;四是依法撤销违规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要求企业按规定重新办理矿权手续;五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违法责任,挽回国家损失。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事件后续进展。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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